本縣「106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甄選簡章」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星期五)止,請教師踴躍參與甄選。
一、依據彰化縣特殊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辦理。
二、甄選對象:本縣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具備3年以上之特殊教育學生教學輔導經驗,並有意願擔任者,包括身心障礙類及資賦優異類之分散式資源班、集中式特教班、巡迴輔導班及幼兒園所之教師。
三、甄選類型(詳見甄選簡章):
(一)兼任輔導員:每週公假乙天執行任務,遺留課務之代課費由縣府補助。
(二)兼任區域輔導員:每月公假乙天執行任務,遺留課務之代課費由縣府補助。
四、聘期: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每學年一聘。
五、團務時間:固定每週五進行,其餘時間視任務性質彈性辦理執行團務以公假登記,每週補助代課費最多4節。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星期五)截止,請填寫推薦表乙份,並佐證相關資料,郵寄「特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推薦表」至彰化縣特教資源中心特教輔導團收。
七、本案聯絡人:特教中心張弘昌教師,電話:7273173分機316。
八、申請表於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