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9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105579號函辦理。
二、旨揭培訓提供國民小學實施跨年級教學所需之教師專業增能研習,促進專業知能及典範轉移,並供未來推廣參考之用。
三、參訓對象為國民教育輔導團或小型學校之校長、主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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