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辦理。 |
二、 | 本縣106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日程如下: |
(一) | 106年11月6日(星期一)至10日(星期五):著作審查送件,送件得親送或郵寄,應於106年11月10日下午5時前送達南郭國小介聘中心,「彰化縣106學年度教育人員著作審查送件申請表」電子檔並請寄至指定電子郵件信箱(nges7280366@gmail.com)彙辦。 |
(二) | 106年11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暫定):召開審核會議(送件人無須到場)。 |
(三) | 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前:本府以行政公告通知送件人著作核定分數。 |
(四) | 106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3時:送件人對著作分數核給如有疑義,請填妥複查申請表格向南郭國小介聘中心提出申請(複查結果將於106年12月8日前由本府函復送件人)。 |
(五) | 106年12月15日(星期五)前:本府以公文通知送件人著作核定分數(並以此作為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依據)。 |
(六) | 106年12月18日(星期一)至22日(星期五):送件人請親自或委託他人(需填具委託書)於上班時間至南郭國小介聘中心領回著作審查送件資料。 |
三、 | 每件著作送審以一次為限,101至105學年度已送審著作請勿重複送審。 |
四、 | 有關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10點第1項規定「七年內」,係指由收件截止日往前推算7年。爰此,本(106)學年度送審作品發表期間須為99年11月11日至106年11月10日止,以送件佐證資料所載日期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