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內修正簡章第十二條第二項,檢測當日如因天氣因素致無法檢測800公尺跑走項目,800公尺跑走項目於第二階段報考學校進行補測【如報名2所以上學校,800公尺皆需配合各校重新測驗】,學生體能檢測成績由報考國中處理,計算方式如上述第十二條第一項。【※如考生室內三項檢測成績(坐姿體前彎分數×20%+仰臥起坐分數×20%+立定跳遠分數×30%)未達40分,則不可報考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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