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彰化縣國中小學童住家安裝住警器抽獎活動辦法
一、活動宗旨:為推廣本縣居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下簡稱住警器),即早偵知火災發生、爭取火災應變及逃生時間,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特舉辦本項抽獎活動。
二、活動對象:本縣國中、小學童住家自行裝設住警器者。
三、 活動期限:即日起至107年9月30日止。
四、獎品內容:獎品共有50台消防樂高車及600份消防寶寶,抽獎前50名消防樂高車1份,51至650名消防寶寶1份,一人限領一份。
五、 活動辦法:
(一)申請對象為於本縣所轄內依消防法第6條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住宅場所,其居住、使用者提出申請。
(二)本次活動為鼓勵自行安裝住戶,經本縣消防局補助安裝住戶不得參加本項活動,經查為本縣消防局補助安裝者將取消參加資格。
(三) 符合前述資格者請至google表單(網址:https://goo.gl/forms/bddk0H4CQIPrTpTx1)填寫資訊,並上傳安裝住警器照片以供佐 證,可由家長、監護人或老師協助填寫,由本縣消防局統一彙整,再經電腦公平系統亂數抽出得獎人員,並於107年10月12日公布於 本縣消防局全球資訊網及通知得獎學校。
(四)獎品由本縣消防局統一購置,並由本縣消防局各分隊統一配送獎品至學童就讀學校,再由各級學校協助頒發獎品予得獎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