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07學年度縣長盃推手錦標賽
一、依 據:中華民國107年8月30日府教體字第1070307046A號函。
二、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彰化縣體育會。
三、承辦單位:彰化縣體育會推手委員會、國立溪湖高中。
四、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9日~11月11日(星期五、六、日)。
五、競賽地點:國立溪湖高級中學(活動中心)。
六、參加辦法:
(一)參加比賽人員請繳交一吋半身照片2張,學生須附學生證影印本(國小組除外,但須附在學證明)。凡報名後擬更改隊員名單或重量級別時,須在賽程抽籤3日前辦理。全體參賽運動員均須監護人同意附上切結書。
(二)隊職員人數規定:每單位設領隊、管理、教練各1名。隊職員需繳交照片1張。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10月5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為免遺失,限以郵件掛號報名。
(四)報名地點:彰化縣體育會推手委員會,住址:二林鎮永興里合和巷20號(適中道館),電話:04-8682011。
(五)報名費:
1、活步推手個人賽:200元/人;
2、活步推手團體對抗賽:500元/隊。
3、定步推手團體對抗賽:500元/隊。
4、持有『清寒家庭證明及低收入戶証明者』不收報名費。請檢附於個人報名表後(裝訂)。
5、匯款:二林鎮農會(萬興分部),帳號:01291210705210,戶名:彰化縣體育總會推手委員會。(六)抽籤日期:107年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時。
(七)抽籤地點:彰化縣體育會推手委員會,住址:二林鎮永興里合和巷20號(適中道館)(不另通知),逾時不到者由大會代抽,賽員不得異議。
(八)選手報到:107年11月10日早上7點至8點30分。
(九)選手過磅:107年11月10日早上7點至8點30分(逾時者棄權論)。
(十)競賽賽程 預定期程:【11月11日】國中組-個人賽&團體賽;國小組-個人賽&團體賽
七、參賽資格:
(一)學生組以學校為單位,凡彰化縣境內各公、私立學校之學生均可以代表其就讀學校報名參加,唯以各校正式註冊在校學生為限。
(二)國小組學年限制:三、四、五、六年級。
(三)出場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其餘詳情請詳閱附件,或洽體育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