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07學年度縣長盃民俗體育錦標賽
一、依 據:彰化縣政府107年9月5日府教體字第1070313614號函辦理。
二、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彰化縣立北斗國中。
四、比賽時間:107年10月30日(星期二)。
五、比賽地點:彰化縣立北斗國中。
六、報名方式:請於107年10月18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依規定之Excel格式填具報名表乙份,
E-mail至kirin601156@yahoo.com.tw 學務處楊世昌組長收,主旨請註明學校名稱,逾期不予受理。
七、比賽分組與資格:除放風箏比賽不分男女組外,其餘項目分為:
八、競賽項目:
2.平面大型:主體在一公尺以上者。
3.立體型:以明顯體積為主體,且投影面積不可少於風箏面積1/3。
九、報名人數及規定:領隊、總教練、管理限該校現職人員。
(一)踢毽:1.個人對抗賽:每校每組限報2人。
2.雙人對抗賽:每校每組限報2小隊。(不得男女混合組隊)
(二)彈腿:1.個人賽:每校每組限報4人。
2.團體賽:每校每組限報1小隊(16人參賽,若同性別參賽人數不足, 得以其他性別最多4人混合組隊參賽)。
(三)扯鈴:1.個人賽:每校每組限報4人。
2.雙人賽:每校每組限報2小隊。(不得男女混合組隊)
3.團體賽:每校每組限報1小隊(8人參賽,若同性別參賽人數不足,得以其他性別最多2人混合組隊參賽)。
(四)放風箏:每人限參加一類型。
1.每校每型限報2小隊,製作及昇放以報名人員為憑。
2.人數:平面小型2人,平面大型3人,立體型3人。
3.報名參加風箏比賽作品造型以具祥和健康快樂為限。
4.各參加單位需自備竹筋及其他應用材料,製作以4小時為限(一律現場製作,不得攜帶半成品及彩繪品參賽)。
5.教練、教師及家長不得進入比賽場地指導製作。
6.製作評分後加蓋比賽用章,並依規定時間至昇放場地參加昇放。
7.放風箏不分男女組,以學校為參加單位。
期於詳情請詳閱附件,或洽本校體育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