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08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
一、107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報名日期為108年1月4日至18日。
二、體育班招生考試內容:
(一)考試內容:
1、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由本府教育處統一辦理,第一階段成績佔總成績50%。
2、第二階段: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由學校自行辦理,第二階段成績佔總成績50%(單一項不得超過30%)。
3、欲申請就讀本縣國中體育班之國小應屆畢業生須先參加本府舉辦之體適能檢測,通過體適能檢測成績標準者,
始可報名參加本府同意設置體育班之學校第二階段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
4、考生總分相同時,依專長檢測、體適能檢測、書面審查之順序錄取。
(二)個別單項不宜以體適能檢測成績判定者(限田徑鉛球項目及柔道最重量級),
必須曾獲得本縣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或縣長盃相關競賽成績前三名者,或其他欲報考項目於國小階段已獲得國手資格者,
考生應於108年3月13日前將相關資料提報欲就讀之國中審核,並由該國中於108年3月19日前提報本府審查,
經本府審查通過或專案簽准者免試錄取。
其餘詳情請詳閱附件簡章,或洽本校體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