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7日臺教綜(五)字第1080001017號函辦理。
二、為共同防堵非洲豬瘟入侵我國,敬請加強宣導「不自國外攜帶肉類產品入境」、「不自國外網購肉類產品寄送臺灣」、「不到國外畜牧場所參觀」、「攜帶肉類產品入境最高處100萬元罰鍰」、「跨境網購肉類產品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等相關重點防疫訊息。
三、請貴校慎選學校午餐食材、落實食材驗收及列入契約規範廠商勿採購疫區產品,並請就學校供餐食材、廚餘管理等建立完整流程機制,及與當地農業、衛生及環保單位建立聯繫管道。
四、相關防疫宣導資訊說明如下:
(二)宣導海報:教育部業印製「非洲豬瘟由你我一同防堵」宣導海報(紙本另寄),請予以張貼。
(三)電子宣導單張:
1、因屆寒假及農曆春節期間,教育部另製作非洲豬瘟「旅客返臺要注意!」宣導單張電子檔,請國民中小學教師於學生家庭聯絡本/簿張貼,以提升宣導效益。
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裁罰基準及防範非洲豬瘟來襲相關電子檔,請於網站公告,並提供教職員工生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