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臺北市教育局108年4月9日北市教人字第10830326672號函辦理。 |
二、 | 臺北市立關渡國中、至善國中、五常國中、桃源國中及大理高中國中部為臺北市共聘正式教師主聘學校,倘有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所遺職缺仍須執行共聘教師制度。 |
三、 | 臺北市立芳和實驗國民中學目前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附設之東區特教資源中心承辦國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業務,介聘至該校之特教教師為巡迴輔導班編制,須辦理資源中心行政業務(含寒暑假)或視需求支援臺北市國中他校。 |
四、 | 臺北市立幸安國小、文湖國小、大同國小及景興國小為臺北市多校支援巡迴教師中心學校,倘有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所遺職缺仍須執行多校支援巡迴教師計畫。 |
五、 | 薦請貴校有意願參加介聘至臺北市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並轉知相關訊息週知。 |
六、 | 檢附臺北市巡迴教師計畫及服務守則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