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宗旨:
本會為獎助清寒學生就讀國小以上各級學校,俾能激勵求學上進的精神,協助勤奮向學之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積極彰顯社會公平正義,實現人盡其才的教育目標,特設立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清寒助學金 (以下簡稱本助學金)。
壹、申請資格:
1.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 國小、國中在學學生。
2. 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
3. 具有參與節能省碳、低能能源、永續能源及核能相關活動(含講座、營隊及科展)等經驗。
4. 本助學金每年申請一次。
貳、助學金額:
1. 國小學生:經審核後,每名發放新台幣貳仟元整。
2. 國中學生:經審核後,每名發放新台幣參仟元整。
參、申請辦法:
1. 本助學金之申請得由學校推薦或個人申請。
2. 申請者請於106年7月14日(一)前,備妥下列申請(證明)文件,並請依下列順序裝訂後,以 掛號郵寄本會受理,以郵戳為憑。(一)申請表(附件1) (二)學生證正(背)面請檢附影本 或在學證明正本(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四)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五)其他 證明(依據申請資格第三點)。
3. 前述資料未備齊者本會將取銷其申請資格。
4. 審查由本會評審小組進行審查,以學校推薦者優先。
5. 錄取名額,得視年度預算及核定人數,由本會機動調整。
6. 未獲頒本助學金者,本會另寄信函通知,但不予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