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8年5月17日總處資字第1080035046號函辦理。 |
二、 | 人事總處為優化機關徵才及人員應徵作業流程,推動政府作業無紙化,自本(108)年7月起上述作業開始提供線上作業功能;明(109)年1月1日起機關徵才及人員應徵全面實施線上作業。 |
三、 | 個人資料校對網將自動產製電子履歷至徵才機關,應徵人員無須再以郵寄方式寄送,為提升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正確性,請積極向同仁宣導務必隨時至個人校對網校對其個人資料,並輸入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個人校對網方可正確完整產製及傳送其電子履歷資料,以推動機關徵才及人員應徵作業流程電子化。 |
四、 | 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影本及相關操作手冊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