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8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1次修正案,臺北市政府業於108年8月8日公告完成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08年8月8日府授教終字第1083071923號函及中華民國108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為高中學生組「國語朗讀」,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08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language108.eduweb.tw/Module/Home/Index.php)。
三、如有修正建議,請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108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逕寄本府承辦人信箱(cb089126@email.chcg.gov.tw),俾利彙整報送競賽承辦單位,逾期恕不受理。
四、有關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修正情形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