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彰環工字第1080020087號辦理。
二、活動辦理形式,電池回收兌換活動、學生宣導、實地操作資源分類宣導及美勞繪畫活動等方式進行。
三、宣導內容:分低、中、高三年段
1、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之「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宣導,如:乾電池、鋁容器、鐵容器、玻璃容器、紙容器、塑膠容器等。
2、 減少使用免洗餐具。
3、 廢紙容器(包含紙餐具、紙杯、鋁箔包或紙餐盒等)勿併一般紙類回收,應以紙容器回收。
四、電池回收兌換:前50名內拿30顆廢電池即可兌換禮物一份(每人只限一次)。
五、美勞繪畫:主題限畫資源回收,8開圖畫紙,擇優入選50名,可獲精美禮物一份(如需圖畫紙可到學務處領取,數量有限發完為止)。
六、電池回收暨美勞繪畫即日起至9/20(五)截止。
七、獲獎名單會公告校網,以資鼓勵。
八、本項經費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央)及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