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08年8月20日府授教終字第1083076545號函及中華民國108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08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language108.eduweb.tw/Module/Home/Index.php),修正項目如下:
(一)客家語朗讀:
1、四縣腔:國小學生、國中學生及社會組。
2、海陸腔: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教師及社會組。
3、大埔腔:高中學生及社會組。
(二)閩南語朗讀: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學生、教師及社會組。
三、如有修正建議,請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108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逕寄本府承辦人信箱(cb089126@email.chcg.gov.tw),俾利彙整報送競賽承辦單位,逾期視為無意見。
四、有關原住民族語朗讀修正情形另函通知。
五、檢送中華民國108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