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1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126911號函辦理。
二、本案訂於105年11月22日至105年11月23日假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號)辦理。
三、參加對象:本土語言指導員、本土語言輔導員、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擔任本土語言教學之現職教師。已參加本年度10月24日至10月26日的初階研習者優先錄取。
四、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官方網站http://www.naer.edu.tw報名。
五、惠請貴校核予本土語言指導員、輔導員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本縣相關經費支應。
六、自行報名之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擔任本土語言教學現職教師,請貴校視校務情況本權責核假。
七、全程參與人員,依規定核給10小時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