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有關邀請外聘學者專家擔任講座或出席會議,使用手機票證搭乘台灣高速鐵 路者,透過網路下載購票證明之報支疑義,請詳見附檔。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7年3月7日府主審字第1070070030號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3月1日主會財字第1071500056號函辦理。 二、檢送函文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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