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修正後「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報支相關出差旅費,如有自行駕駛自用汽(機)車如無相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票價可資比照,得依實際里程數以3元/公里標準計算報支交通費(過路費、停車費不得報支。如發生事故,亦不得報支公款修理),並不得以現有客運班車繞道之方式計算里程。共乘車輛出差者,除自用車駕駛人外其餘共乘者不得報支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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