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照彰化縣政府109年5月18日府教特字第1090171178號函。
二、鑑定結果通知單將以限時掛號寄出;通過人員請攜帶鑑定結果通知單,並
依照通知單內各校之規定報到日期及時間,準時報到。
三、成績複查日期:109年5月27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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