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2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班(音樂類)招生鑑定考試資訊及相關注意事項
1.攜帶用品:「鑑定入場證」、「弦樂考生須自備樂器」。
2.報到時間:112年5月13日星期六8:00-8:20
3.報到地點:改在員林國小正校門前庭穿堂
*弦樂考生有伴奏人員請報到時告知。
*試場備有鋼琴輔助踏板,若考生有需要,請於報到時告知。
*報到後即有服務同學會帶領考生至所屬組別座位就坐等待。
4.測驗時間:112年5月13日星期六9:00開始(預計約11:00左右結束)
5.測驗地點:員林國小三樓音樂班各關試場
6.測驗項目:聽音、視唱(奏)、節奏反應能力、樂器演奏能力。
7.校園前庭開放考生家長停車,請從正校門進入依指引停放,但停車位有限。亦可停放學校四周路邊停車格或學校後方地下收費停車場(正興街與林森路口處)。
8.為維持考場秩序,不開放查看試場,僅弦樂伴奏人員可陪同。請考生陪同之家長配合動線管理,勿任意上樓進入試場,隨服務學生指引至地下辦公室家長休息區,聽取員林國小、民生國小兩校之音樂班家長說明會與樂器演奏及介紹。
9. 112學年音樂班招生鑑定考場位置圖,如附件(一)。
10.112學年音樂班招生鑑定考場資訊,如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