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 函
主旨:憲法法庭訂於113年3月12日進行「中小學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案」言詞辯論,協請現職代理教師或學校教師會代表表達意見或提供論述,煩請周知所屬同仁,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本會「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簡稱「代理教師 工會」)係依工會法成立,為全國唯一以代理及代課教師為主要成員之教師工會。
二、憲法法庭於112年1月11日決議受理張○○就代理教師敘薪問題所提出之釋憲案,並訂於113年3月12日上午進行言詞辯論。
三、本會依憲法訴訟法第20條聲請提供專業意見(俗稱法庭之 友意見書)供憲法法庭參考,為了解代理教師敘薪1國多制對現職代理教師的影響,若有相關意見請於112年12月20日 前上網至https://reurl.cc/A0Lnpe填寫,本會彙整後將列入「法庭之友意見書」提供憲法法庭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