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複選鑑定結果:
一、複選鑑定結果:
(一)國小二升三年級A組,通過63人。
(二)國小四升五年級B組,通過37人。
詳細資料如附件
二、成績複查:
(一)如對複選測驗結果有疑義者,請依規提出書面申請。
(二)複查申請時間:
為因應一例一休,考量郵局寄送信件時間,因此複選複查成績時間將延後至4月20日(星期四),於當天上午8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複查申請地點:平和國小輔導室,不受理通訊申請。
(四)複查辦法:請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六)並依複查項目繳交費 用(每科新臺幣100元整)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請用郵局中式標準信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新臺幣32元,書寫清楚收件地址,收件人請書寫學童姓名並於右下角註明就讀學校及班別)。
(五)複查成績通知
106年5月1日(星期一) 下午4時前以電話通知並掛號寄出通知。
三、安置原則
(一)符合法規規定標準通過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者,安置原校資優資源班就讀。
(二)如就讀學校未設置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通過鑑定之學生由鑑輔會依其戶籍所在地及其意願,安置於鄰近設有資優資源班之學校;不願接受轉安置者,由學校申請提供資優教育方案或申請本縣資優巡迴輔導服務。
四、報到
(一)鑑定通過學生,請於106年5月2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至報名學校完成報到手續。
(二)若非該安置學校原校學生,應於106年7月8日(星期五)前完成轉學手續(不需遷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