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地點:溪湖國小。 三、研習日期及參加對象分述如下: (一)北彰化國中小教師:106年6月2日(星期五)。 (二)南彰化國中小教師:106年6月5日(星期一)。 四、請本縣各國民中小學依上述研習日期遴派教師1名報名參加,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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